葉晋發商號場地租借辦法
葉晋發商號場地租借辦法
一、 本辦法係葉晋發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甲方)規範葉晋發商號之場所及設備租賃事宜而訂定,性質上屬個別租賃合約之共通性條款;承租人(簡稱乙方)於簽約前應詳細閱讀本辦法及場地管理規則,並與甲方共同信守雙方所簽立之一切租賃條款。
二、 甲方可提供乙方租用標的如下表,乙方實際租用範圍或項目,以經甲方簽署認可之『場地使用報價單』所載為準,場地報價單格式請見附表。
葉晋發商號場地使用收費一覽表
空間名稱 樓層/位置 使用坪數 人數限制 時段定價(每小時) 逾時-每小時收費
碾米工廠 1樓/二進 60 70 18,000 21,500
天井 1樓/二進 14 10 3,000 3,800
宴客廳 2樓/二進 26 30 5,000 6,000
品米客席 2樓/二進 14 10 3,000 3,800
小包廂 2樓/二進 6 6 1,000 1,200
商業攝影-平面 視拍攝範圍調整收費 6 10,000 12,000
商業攝影-影片 視拍攝範圍調整收費 6 30,000 36,000
備註:
1. 甲方得視公益屬性之米類相關活動,給予乙方租金減扣。
2. 一樓碾米工廠實際使用坪數,可視乙方需求再劃分;另乙方若連續租用一樓碾米工廠超過9小時,甲方得另行報價。
三、為增進場地合理使用,甲方得於不妨害乙方所舉辦活動前提下,適度調整租借場地範圍或項目,乙方不得異議。
四、場地租借規範:
(1) 場地使用申請須於活動日30個工作天前提出。乙方填妥『場地租借使用申請表』(如附表),檢附活動企劃書及營利事業登記證。經甲方審核同意,並與乙方約定場租費用及雙方合意條件後,由甲方提供『場地使用報價單』供乙方簽名回傳,始完成場地使用預約。
(2) 拍攝需求者,請於拍攝日前10日,參閱拍攝申請辦法,填寫「葉晋發商號-商業/非商業攝影申請表」(如附表),經本館同意後,始可進行拍攝。
(3) 場地使用禁止用火及吸菸;未經甲方同意不可任意移動館內文物、展品或設施,也不可有破壞建築物、內部設施與展示品行為,若造成毀損者須負擔賠償責任。
(4) 場地如有活動進撤場施工需求,凡進入葉晋發商號辦理展演活動之場地承租單位與其委託之進、撤場施工廠商,均須遵守本館之作業規定,並請施工單位填寫「進撤場施工管理要點暨切結書」(如附表)。
(5) 室內活動須配合政府公告之人數限制、傳染防治、社交距離等規範。
(6) 甲方審核申請與回覆時間為5個工作天(不含假日)。乙方舉辨之活動內容不得危害公共安全、違反法令及違背善良社會風俗。甲方不受理與政治、宗教有關之集會,及使用時間跨夜之活動。
(7) 乙方於館內承租範圍使用期間,應針對活動性質、內容,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(最低保險額每一個人體傷500萬元)及火災法律責任險100萬元,以保障活動參與人員生命及公共安全。
(8) 乙方若於回簽『場地使用報價單』後至活動日前11日(含)取消或更改活動日期,甲方將收取二分之一保證金金額;如更改日期後未舉辦活動,或是再次更改日期,甲方將收取全額保證金。
(9) 乙方若於活動前10日(含)取消或更改日期者,甲方得收取全額保證金。若活動日遇天然災害致人事行政局發布停班停課,或發生重大事件等因素取消活動不在此限。
(10) 乙方於活動過程中及活動結束後,均應負責保持場地環境之整潔,活動現場產生的垃圾廢棄物請放入臺北市專用垃圾袋。活動結束後未如期清除之物品即視同廢棄物,甲方無須通知或催告即有權為任何之處理,其處理所需費用及所生損害,概由乙方負責,甲方將按場地每日租金向乙方收取違約金;如有影響後續場地租借者使用場地之時間,甲方得向乙方求償。
(11) 甲方保有場地變更及租借決定權。
(12) 本館場地可開放租用日數與時數
週三~週日 10:00~18:00 (如遇活動辦理,開放時間得視情況調整)
週一二休館日 10:00~18:00(原則以全日不對一般民眾開放)